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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各区县开展三类人员考核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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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各区县开展三类人员考核工作要求

发布日期:2018-03-16 作者:曾垂胜 点击:

一、组织筹备工作

各区县建筑安全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当地三类人员参加考核。按照市建委《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通知》(渝建发[2004]160)要求,收集每位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详见《三类人员报名、考核须知》附件一),并将人员相关信息按要求输入《区县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报名信息汇总表》(附表二,以简称信息汇总表),务必保证信息输入的有效、准确。

注:一人仅限报考一种考试类别,同一人不得报考两种及两种以上考核类别;原有证件者需要办理其它类别证件的,须办理证件注销手续后方可参加考核报名。

二、申请及审批

筹备工作完成后的区县可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提出申办考核的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区县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文档)

(二)按照160号文所要求的报名人员相关资料

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接到申请后,审核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及信息汇总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组织考核的回复。以下情况可拒绝其申请:

(一)报名信息汇总表未按照要求输入,错误率高于10%。

(二)参加考核人员报名资料未按照160号的要求准备完整,资料不全者占到总人数的50%以上。

三、组织考核

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做出同意考核的回复后,根据工作统一安排到区县组织考核工作。

(一)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对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考核,发放准考证,在报名信息汇总表中填写准考证号;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概不受理,退还报名资料到区县建筑安全站,区县建筑安全站做好解释工作;

(二)区县建筑安全站联系考场,配合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完成知识考核工作。

四、专人负责

各区县建筑安全站认真执行上述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提出申请时请将联系人的姓名及电话写明,以确保三类人员报名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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