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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2017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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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2017年第7期)

发布日期:2017-11-22 作者:曾垂胜 点击: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2017年9月6日至10月23日,市城乡建委第3督查组对璧山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大督查,第5督查组对江北区、市管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大督查,第8督查组对江津区、合川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大督查,第10督查组对梁平区、垫江县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大督查,第11督查组对黔江区、酉阳县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大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督查组随机抽查了上述8个区县的共32个在建工程项目,以及4个市管工程项目,重点对项目参建单位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施工安全管理行为情况、实体安全隐患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共发现无证施工违法行为1起、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236起,实体安全隐患156项;对29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共记124分。
  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督查发现,江津区长风小学(暂用名)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四牌坊小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便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
  二、施工安全管理行为情况
  (一)建设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建设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督促安全文明措施费落实不到位等3起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璧山区鸥鹏•御府Y41、Y42、Y45、Y46、Y48及D3车库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璧升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垫江县蓝湖玉墅(一期)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督促安全文明措施费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二)施工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施工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危大工程管理不规范等218起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下列项目存在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问题:
  1.璧山区鸥鹏•御府Y41、Y42、Y45、Y46、Y48及D3车库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中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按照规定编制、论证便进行施工的突出问题;
  2.江北区保利江上明珠A3、B组团及地下车库、边坡支护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理现场安全隐患,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的突出问题;
  3.江津区长风小学(暂用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津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理现场安全隐患,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4.梁平区隆鑫花漾城C区住宅C8、C9商业C1及地下车库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日检工作的突出问题;
  5.垫江县蓝湖玉墅(一期)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杭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建立、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日检工作,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6.黔江区重庆市武陵监狱房屋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理现场安全隐患,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责令相关人员对项目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突出问题;
  7.酉阳县第一中学校扩高工程拆迁户还建房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单位为重庆酉阳县时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理现场安全隐患,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责令相关人员对项目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突出问题。
  (三)监理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监理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监理不规范等共15起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璧山区鸥鹏•御府Y41、Y42、Y45、Y46、Y48及D3车库项目(监理单位为重庆市建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存在监理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监理日志不规范,未及时对施工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突出问题;江津区长风小学(暂用名)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为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监理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危大工程安全监理不到位,未及时对施工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突出问题。
  四、实体安全隐患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项目存在156项实体安全隐患。其中,下列项目安全隐患较多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璧山区鸥鹏•御府Y41、Y42、Y45、Y46、Y48及D3车库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中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触电隐患;
  2.江北区保利江上明珠A3、B组团及地下车库、边坡支护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架违规堆载,存在坍塌隐患;
  3.江津区长风小学(暂用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津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模板支架与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塔吊基础积水,存在坍塌隐患;
  4.梁平区隆鑫花漾城C区住宅C8、C9商业C1及地下车库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存在坍塌、高坠隐患;
  5.垫江县蓝湖玉墅(一期)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杭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模板支架与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触电隐患;
  6.黔江区重庆市武陵监狱房屋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存在坍塌隐患;
  7.酉阳县第一中学校扩高工程拆迁户还建房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单位为重庆酉阳县时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塔吊基础积水,消防措施不到位,存在坍塌、火灾隐患。
  六、处理意见
  (一)全市通报批评
  督查发现存在无证施工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四牌坊小学。
  督查发现存在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有:1)重庆璧升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重庆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督查发现存在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承建项目实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的施工单位有:1)重庆中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3)重庆津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重庆杭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重庆酉阳县时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督查发现存在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监理项目实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的监理单位有:1)重庆市建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对上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纳入不良记录
  对上述7家施工单位、2家监理单位,纳入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
  (三)屏蔽入渝信息
  对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屏蔽企业入渝信息6个月。
  (四)严格停工处罚
  江津区城乡建委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未办理建设手续便进行施工的江津区长风小学(暂用名)建设工程项目,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并依法严肃快查快处。
  (五)项目经理记分
  各相关区县城乡建委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5〕35号)要求,严格落实项目经理记分各项后续处置工作。
  七、工作要求
  督查发现存在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实体安全隐患等问题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行整改,消除隐患,按期报送整改情况到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要强化监督,严管重罚,加强问题整改的督办落实,按期将项目整改情况报市城乡建委。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落实责任,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相关标签:施工安全生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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