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代办

资质标准

产品服务

热门关键词

联系我们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23-67080356

 q q:971918196

网址:http://www.huazhizx.com/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东湖南路40号力帆时代2幢9-5(轻轨3号线唐家院子站旁)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标准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资质标准 >> 勘察设计 >> 设计专项资质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标准

发布日期:2017-07-11 作者:曾垂胜 点击:

一、总  则

(一)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其中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标  准

(一)甲级

1、资质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人民币。

(3)企业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或中型项目不少于3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乙级

1、资质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不少于1项中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较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

四、附  则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图片.png

图片.png



相关标签: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标准

最近浏览:

在线客服
分享